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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巴黎公约》第1条第2款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B.《马德里协定》对《巴黎公约》(1883年)的成员国开放,我国已经加入《马德里协定》

C.我国尚未加入《里斯本协定》,既未加入里斯本协定斯德哥尔摩1967年法案,也未加入日内瓦文本

D.《里斯本协定》给出了原产地名称的定义,即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人为因素

E.《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的类型具体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货源标记、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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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A、C

试题解析

《马德里协定》对《巴黎公约》(1883年)的成员国开放。我国没有加入《马德里协定》。《里斯本协定》给出了原产地名称的定义,即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共7部分,设置了73条,知识产权的类型具体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和未披露的信息。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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