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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关于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说法,正确的包括()。

A.联合体在资质预审后可适当调整联合体成员,其投标依然有效

B.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D.联合体各方应指定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E.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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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C、D、E

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对联合体投标的理解。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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