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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某企业2019年3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5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30

B.25

C.20

D.5

已帮助 112 人解答此问题

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400×6%×10÷12=20(万元);利息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0=5(万元)。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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