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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的职权有()。

A.召集股东会会议

B.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已帮助 96 人解答此问题

试题答案

A、C、D

试题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①作为股东机构的常设机关,是股东机构的合法召集人。②作为股东机构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④为股东机构准备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为股东机构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为股东机构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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