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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缺点是()。

A.投资建设周期长

B.容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

C.容易受到东道国法律限制

D.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

E.手续烦琐

已帮助 56 人解答此问题

试题答案

A、D

试题解析

以新建方式设立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其优点是: ①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 ②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简单; ③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 ④对新创立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作出准确的估价,不会像收购海外企业那样遇到烦琐的后续工作。 其缺点是: ①投资建设周期长,开业比较慢; ②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 ③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多样化。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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