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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2012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声明。乙于2012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日

B.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0日

C.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20日

D.2012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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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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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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