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已帮助 52 人解答此问题

试题答案

B、C、D

试题解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该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