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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A.1年至2年

B.1年至3年

C.2年至4年

D.2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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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规定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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