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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

A.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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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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