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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10万元,股东人数为5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是()。

A.任何股东均可以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7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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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1)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3)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部分监事不行)。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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