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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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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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