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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公司201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人为12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6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A.220

B.230

C.240

D.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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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暂无解析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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