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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x19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2x20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4800万元,实际发放4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部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0万元

B.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部分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C.职工教育经费本期税前可扣除金额为100万元

D.应当转回期初职工教育经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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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A、C

试题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账面价值=4800-4000=80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0万元,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甲公司2x20年度按税法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0×25%=100(万元),实际发生的90万元当期可扣除,2x19年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本期可扣除10万元,应当转回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0×25%=2.5(万元)。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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