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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2020年3月10日,华东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华北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因华北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20年6月4日,华东公司与华北公司协商债务重组。同日签订重组协议如下:华东公司同意豁免华北公司债务20000元;债务延长期间,每月加收余款2%的利息(若华北公司从7月份起每月获利超过20万元,每月加收1%的利息),利息和本金于2020年10月4日一同偿还,该达成的新协议系对原合同条款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假定债务重组日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为50000元,假定华东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0元,整个债务重组交易没有发生相关税费。若华北公司从7月份开始每月获利均超过20万元,在债务重组日,华东公司应确认的损失为()元。

A.59000

B.61000

C.67000

D.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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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华东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100000+13000-2000)-50000=61000(元)。对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修改,应当终止确认原债权,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或新协议确认新金融资产,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新的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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