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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股份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C.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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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甲对丁的侵权系因为公司搬运家具所致,属于“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1)如果公司成立,“公司”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2)如果公司未成立。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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