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0元的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2014年2月3日,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并支付加工费2000元,增值税340元,消费税8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元。

A.52000

B.60340

C.52340

D.60000

已帮助 58 人解答此问题

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暂无解析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