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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3月10日批准报出。2020年1月10日发生销售退回的业务,商品已收到并入库,且已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该销售在2019年12月发出且已确认收入,价款为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成本为8C万元,货款未收到。甲公司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B.冲减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100万元

C.冲减2020年度的营业成本80万元

D.冲减2020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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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该事项是日后期间报告年度销售的商品发生退回,应冲减2020年度的应交所得税5万元。对此事项,原来销售发生时和现在销售退回时,税法与会计处理都是一致的,因此这里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贷:应收账款 116 借:库存商品 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借: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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