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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A公司2017年12月申请某项国家 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17年1月启动汽车混合燃料技术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50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1000万元(其中,购置固定资产500万元、场地租赁费50万元、人员费300万元、市场营销费15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50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500万元。2018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A公司的申请,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对A公司申请的补贴款项50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25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250万元。2020年1月1日该研发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A公司所在地政府按照补充协议按时拨付了款项。假定A公司对该项250万元补贴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A公司对其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并对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直线法分摊。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于2020年应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为()万元。

A.250

B.500

C.166.67

D.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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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A

试题解析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本题采用总额法核算,因此应将2020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款250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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