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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0万元(采用总额法核算),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100

B.0

C.1000

D.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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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B

试题解析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但是由于该项政府补助不免税,即税法认为在实际收到时就应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要纳税调增;未来期间会计上分期确认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纳税调减。即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0-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实际发生时允许扣除)1000=0。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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