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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以下为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的有(?)。 Ⅰ 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Ⅱ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Ⅲ 一个短期债务违约,到期未支付本息,在申报前归还了本息 Ⅳ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E.Ⅰ、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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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Ⅰ、Ⅱ两项,《证券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Ⅳ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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