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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B.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员工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C.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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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C

试题解析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①普通股票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②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支付: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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