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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详情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13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合同中约定若该批商品的合格率低于95%,则乙有权在三个月内退货,对此甲企业无法合理确定退货可能。2019年4月2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货款并于本月30日发出商品。2019年5月15日,乙公司验货后,正式接受该批商品。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笔业务中 甲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为()。

A.2019年4月13日

B.2019年4月28日

C.2019年4月30日

D.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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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D

试题解析

对于在合同中规定了买方有权退货条款的销售,如无法合理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应在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或者退货期满时确认商品的销售收入,此时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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